2017年06月19日 17:10 來源:江蘇省僑辦
一、申請條件
在我省參加國內高考的歸僑學生、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
二、申請材料
(一) 填寫完整的《江蘇省“三僑考生”身份認定申請表》(一式四份,此表在市、區(市、縣)招生辦公室領取或在http://www.jsqb.gov.cn網站的“辦事指南”中下載);
(二)考生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三)身份證明
、 歸僑學生、歸僑子女需提供由本省縣級以上僑辦出具的《歸僑證》或歸僑身份證明;
、 華僑在國內的子女需提供其父(或母)《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以下證明父(或母)華僑身份的材料之一:
(1)自申請之日前一年內由我國駐外使(領)館或住在國駐華使館出具的其父(或母)在國外合法定居(永久或長期或連續5年<含>以上合法居留權)公證書原件;
(2)其父(母)在國外住在國的永久居留證復印件及有資質翻譯社的翻譯件;證明其父(或母)在國外實際居住時間的材料(可提供護照上的出入境記錄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供的出入境記錄),并填寫《居留簽證情況及出入境情況記錄表》(此表在http://www.jsqb.gov.cn網站的“辦事指南”中下載)。
(四)其他證明
華僑和歸僑的子女還須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 華僑、歸僑的子女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 華僑、歸僑的收養子女(保持5年以上撫養關系),須提交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
、 屬繼養關系的,須提供親生父母的離婚判決書和父(或)母的再婚證明。
三、辦理流程
1. 根據每年第四季度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的通知,各學校向學生布置高考報名工作時的要求進行;
2. 參加高考并符合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身份的學生,到區(市、縣)僑辦領取或在http://www.jsqb.gov.cn網站的“辦事指南”中下載《江蘇省“三僑考生”身份認定申請表》,按照申請表背面的“填表要求”逐項認真填寫,并提供真實準確的證明材料,一式四份;
3. 填寫完畢的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報送當地區(縣、市)政府僑務部門進行初審。
區(縣、市)政府僑務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考生提供的資料和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審核無誤后,在《江蘇省 “三僑考生”身份認定申請表》簽署意見并蓋章,其中1份表格交考生返回學校,1份返區(市、縣)僑務部門留存,1份寄省僑辦備案,1份留存。
四、辦理地點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僑務部門
五、聯系電話
南京 025-68786369
無錫 0510-81825261
徐州 0516-83732602
常州 0519-85683506
蘇州 0512-65111691
南通 0513-59001177
連云港 0518-85825696
淮安 0517-83768285
鹽城市 0515-86663390
揚州 0514-87863622
鎮江 0511-80825512
泰州 0523-86839291
宿遷 0527-8436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