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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0日 17:28 來源:江蘇省僑辦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系1978年12月31日后回國,出國前為本省行政區域內常住居民,出國定居后按照有關規定注銷國內戶口;
2、華僑身份界定符合國務院僑辦《關于界定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身份的規定》(國僑發[2009]5號)的規定;
3、申請人回國后自愿放棄原住在國長期、永久居留權,并依法辦理回國落戶手續。
二、申請材料
1、戶口本
2、身份證
3、僑務部門簽發的《華僑回國定居證》
三、受理部門
各省轄市、直管縣(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