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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條被扣還遭罰?看各國出入境現金攜帶規定

2024年03月20日 08:54    來源:中國僑網微信公眾號

  中國僑網3月20日電 題:金條被扣還遭罰?看各國出入境現金攜帶規定→

  華人出門愛帶現金,因出入境攜帶現金不合規而受罰的新聞也屢見不鮮。近日,又有僑胞因此被罰,不僅耽誤了行程,還損失了錢財。

  近日,一名60歲華人男子計劃從意大利搭乘飛機前往西班牙參加女兒婚禮。本是喜事一樁,然而在意大利機場例行檢查時,意大利稅警發現他攜帶的行李中疑似有未申報物品。經清點,男子攜帶了4塊金條,總重約300克,價值約1.8萬歐元。此外,他還隨身攜帶逾1.1萬歐元現金。根據意大利法律,出入境攜帶現金達到或超過1萬歐元必須申報。根據立即支付原則,稅警處以200歐元的行政處罰。

  但金條就麻煩了。雖然該男子解釋稱,這是他準備送給女兒的結婚禮物。然而這些物品均未進行申報。根據意大利黃金市場監管規定,任何人將黃金轉移至境外,或在境內進行黃金交易的,若價值超過12500歐元,必須向金融機構申報。

  結果,機場稅警對金條進行了扣押,并以違反監管規定為由對華人男子進行行政處罰,罰金為其攜帶黃金總值的10%至40%。

  事實上,各國對出入境攜帶的現金數量都有明確要求,攜帶超額現金需要申報,否則將惹上麻煩,需要注意的是,僅過境也需要遵守相關規定。

  小僑將部分國家攜帶現金要求梳理如下,提醒大家注意。

  中國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4〕第18號,中國公民出入境、外國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攜帶的人民幣限額為20000元。超出限額的,應向海關申報,海關予以退運。不按規定申報的,根據《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關于攜帶外幣出入境的規定是:入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入境,超過等值5000美元的應當向海關書面申報。出境攜帶超過等值5000美元以上外幣的,需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并向海關申報。

  美國

  入境時攜帶的現金和金融票據(包括美元或外幣現金、旅行支票、現金匯票和可流通證券等)總額如超過1萬美元(以個人或共同旅行的家庭或團組為單位),應主動向海關申報。同時應提供銀行對賬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以證明現金來源。

  如實申報一般情況下不會產生任何稅費。未如實申報者可能被追究民事及刑事責任,包括沒收所帶現金和金融票據,最高可面臨50萬美元的罰款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德國

  個人攜帶現金或可流通證券(如旅行支票)出入境或過境德國,不得超出一萬歐元;如超出此數額,需于通關前予以申報,否則,德國海關即可以“反洗錢”為由扣押款項,調查現金來源和攜帶出入境目的,并最終裁定沒收或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

資料圖:機場。(圖文無關)

  西班牙

  個人攜帶現金出入境,不得超過1萬歐元;否則,海關可以扣押款項,調查現金來源和攜帶出境目的,最終裁定沒收或處以一定金額的罰款。

  現金:攜帶現金總額低于1萬歐元無需申報,等于或超出1萬歐元必須向海關申報,否則將面臨行政扣押及罰款。該限額也包括同等價值的其他貨幣或容易變現的債券、股票、旅行支票等。

  加拿大

  加拿大海關規定,每人可攜帶(包括隨身攜帶以及存放在本人名下所有行李內的所有貨幣)少于1萬加元的現金或以其他形式(如支票、旅行支票、銀行匯票、股票等)存在的貨幣入、出境。

  對于入、出境加拿大的外國人,如攜帶現金及以其他形式(如支票、旅行支票、銀行匯票、股票等)存在的貨幣等于或大于1萬加元,須事先填妥海關申報單,否則將被處以250加元以上,5000加元以下的罰款。

  澳大利亞

  凡攜帶1萬(含1萬整)以上澳元或等值外幣入境,必須申報。攜帶支票、旅行支票、個人支票、現金支票、郵政匯票或其他票據,無論其金額均須如實申報。

  韓國

  游客需攜帶不得超過1萬美金入境。如若超額,出入境都需要申報海關。如果未申報,會被處罰或罰款。

  日本

  如攜帶現金等有價證券超過100萬日元或攜帶黃金(金條、金塊等,純度90%以上)超過1kg時,除填寫攜帶品分離運輸行李申報單以外,還需填寫《支付手段等攜帶輸出輸入申報單》。

  新加坡

  出、入境新加坡若攜帶超過2萬新元等值的貨幣或可轉讓證券,必須向新加坡警察局提交申報表。如未按要求申報有關情況,將面臨最高50,000新元的罰款和/或最高三年的監禁,相關證券將會被扣押和/或沒收。

  馬來西亞

  無論是馬來西亞居民還是非居民,攜帶外幣或旅行支票入境數額不受限制,但非居民如攜帶外幣或旅行支票數額超過1萬美元需向海關申報。

  非居民攜帶外幣或旅行支票出境,如數額在入境時申報的數額內,不受限制,如需攜帶超過數額限制的現金或旅行支票出境,需事先向馬來西亞國家銀行取得書面許可。

  泰國

  泰幣:旅客攜帶45萬以上泰銖入境或5萬以上泰銖出境,須向海關申報。旅客前往緬甸、老撾、柬埔寨、馬來西亞、越南、中國云南攜帶泰銖金額不得超過200萬泰銖,超過45萬泰銖須向海關申報。

  外幣:可攜帶任何外幣出入境泰國,總額如超過等值1.5萬美元,須向海關申報。

  越南

  入出境時可隨身攜帶現金不超過1500萬越南盾,美元或等值外幣不超過5000美元,超出部分須申報并提供合法來源證明。

  南非

  限制入境物品(需經申報批準方可入境)包括超出25000蘭特的貨幣、金幣、錢幣及郵票藏品、未加工的黃金、鉆石。

  (稿件來源:中國僑網(ID:qiaowangzhongguo)綜合歐洲時報、中國領事服務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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